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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培训

  • 发表时间:2016-12-06 2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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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下午,我院在21号楼报告厅举行关于《苏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培训,140多位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参加培训。

培训由我院分管依法执业的薛建中副院长主持。他首先介绍了因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依法治国大环境的需要和保护广大医师合法执业的需要而制定该文件的背景及意义,接着,从目的、总则、记分分值、记分实施和附则这五部分展开详细解读。他通过生动鲜明的案例,给在座者敲响了警钟,使大家领会到:在平时的工作中,即便小到病历中的签名都要认真对待。

除本次培训外,医务处还下发了《苏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各科室组织学习并进行了考核,使科室医务人员深刻了解了该管理办法。

通过多层级的培训,深入传达了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同时对于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增强医师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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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苏卫计监督〔2016〕20号),是为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苏州市实际所制定的。自2016年11月1日起试行。

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将被记分,同时纳入苏州市卫生计生信用体系,与医师信用档案库实现实时对接。根据《管理办法》,苏州市将对在诚信执业、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医师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按照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共列出49种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设置1分、2分、4分、6分和12分等五种记分分值。对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医师,将分别给予告诫谈话、暂停处方权、离岗培训1-6个月、重新医师定期考核,情节严重的将注销医师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予社会公告。

此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建立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电子档案,记分行为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等挂钩,对发生医师不良执业行为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如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除给予相应处理外,同时将列入医师黑名单,并上报苏州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