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出台职工基本行为规范
- 发表时间:2018-09-19 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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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作风效能建设,规范职工基本行为,提升职工整体职业形象,我院近日印发《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基本行为规范(试行)》。行为规范分自尊自爱、注重仪表;遵规守纪、爱岗敬业;严于律己、遵守公德;牢记职责、维护安全四大类18条,对职工日常基本行为、岗位纪律、仪表着装、接待患者、语言交流、会风会纪、安全生产、信息安全、能源节约等方面,均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范,划出了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院部要求全体职工要严格执行基本行为规范,并自觉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市卫生计生系统作风效能建设等有关规定,切实改进和提升工作作风和效能,塑造风清气正、优质高效的医院良好形象,有效提升群众的健康服务感受。
下一步,我院将针对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制定出一系列考核细则,以使规范不留于形式、得到切实执行、收到预期效果。